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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吃公款吃老板”,严防“曲线腐败” | 新京报社论

▲“不吃公款吃老板”助长畸形政商交往之风,成为一种隐蔽腐败,也须严打严治。图/IC photo

“不吃公款吃老板”,严防“曲线腐败” | 新京报社论

▲“不吃公款吃老板”助长畸形政商交往之风,成为一种隐蔽腐败,也须严打严治。图/IC photo

央视新闻报道,端午将至,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节点,部署开展一系列纠治“四风”的明察暗访工作,严查违规吃喝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,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。从近期通报查处的问题看,违规吃喝的地点更加隐蔽,“不吃公款吃老板”,转嫁吃喝费用的情况较多。

比如,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协原党组书记、主席刘贵明,多次在私营企业主的苗圃基地自建四合院、农村自建小院、别墅内接受宴请,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。

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通报的违规吃喝案例中,“不吃公款吃老板”现象也屡见不鲜:某国企副总经理在私人会所接受企业主宴请,餐标高达数万元;某地领导干部借“朋友聚餐”之名,携数十名亲朋好友让企业买单;甚至有干部在公示期内便与商人推杯换盏,将权力变现的贪婪暴露无遗……

“不吃公款吃老板”,是以“私人交往”外衣掩盖违规的政商交往,本质仍是一种“曲线腐败”,其底色依然是“权钱交易”。这些行为已严重突破纪律红线,必须“零容忍”。

近年来,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其实已多次开展针对性整治。但从现实看,该现象仍未得到根本性扭转。

这一方面再次表明,“四风”问题具有顽固性、反复性,相关治理必须久久为功、常抓不懈;另一方面,不同阶段,该风气可能呈现出不一样的“活跃度”,亦面临不同的现实背景,在治理上也需要给予相应的灵活应对。

在当前,加大对该类行为的重点纠治和预防,就当有更高的优先级。首先,随着加快推进营商环境优化,更有效激发市场活力,被放在更突出的位置,针对性开展对“不吃公款吃老板”之风的治理,也成了必须配套推进的重点行动。

要知道,公职人员各种形式的让老板买单的吃喝行为,在根本上说都是增加了企业经营的隐性成本,这与为民企减负、让市场主体轻装上阵的要求,无疑是背道而驰的。

同时,“不吃公款吃老板”,也在助长一种畸形的政商交往之风,不可避免地对营商环境的公平根基带来侵蚀。而刚刚正式施行的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也明确要求,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在工作交往中,应当遵纪守法,保持清正廉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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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论是积极响应营商环境优化的需要,还是把相关法律规定落到实处,加大对“不吃公款吃老板”这类不正之风的整治,都应有更强的现实紧迫感。

其次,在新的“四风”整治要求下,也有必要严防“不吃公款吃老板”出现新的抬头和加剧之势。

在日前印发的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中,明确规定“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,不得提供香烟,不上酒”,释放了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积极信号。但也要防止出现“内紧外松”的苗头,即不排除在“老板”身上开辟“吃喝”资源的不良风气进一步回潮。

针对此一现实,一手抓好“工作餐”规范,一手防止“大吃大喝”通过“吃老板”实现成本转嫁和隐蔽操作,不容掉以轻心。

要看到,“不吃公款吃老板”之所以成了顽疾,不仅因其具有一定的隐蔽性,更因其成因较复杂,在治理上必须综合施策。

如在加强常态化监督,尤其是鼓励社会监督举报之余,持续构建和完善高效规范透明的法治化市场监管体系,有效压缩权力不正当干预市场的空间,真正赋予“老板”们拒绝“被吃”的底气,让亲清政商关系成为主流,才能为“不吃公款吃老板”釜底抽薪。

党纪国法容不下“不吃公款吃老板”,打造健康营商环境、促进公平竞争,同样要彻底扭转把“老板”当“买单者”的错误思维和不良之风。越是顽固,越需下重拳。在前期治理基础上,拿出更严标准、更强的执行力,推动对该风气的严打严治,刻不容缓。

编辑 / 何睿

校对 / 贾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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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wczz13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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